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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2 年 9 月 17 日
自新冠疫情進入社區傳播階段,人們的日常生活及工作等,無不受到影響,不管是同住家人確診或自身確診等,都因染疫而帶來不便之處,因應疫情升溫,許多企業基於職場防疫需求,要求員工快篩,該實施措施是否合宜?
非必要篩檢對象,雇主不得強迫勞工快篩
勞動部表示:如非疫情指揮中心要求「必須」進行快篩檢驗之對象(例如未施打三劑疫苗之醫護人員、幼兒園及補習班之教師等),雇主不得強迫勞工進行快篩,亦不得因勞工未予配合而拒絕其提供勞務。
職場防疫需求,徵得勞工同意進行快篩
企業基於職場防疫需求,可徵得勞工同意快篩,並由企業負擔快篩費用,以兼顧勞資雙方權益。
站長經驗談
依照指揮中心指示,只有特定類別的對象才必須進行快篩,也就是說沒有被列入的對象,則不需進行快篩。如企業需要求員工,於上班前快篩呈陰性才可上班,建議可由企業負擔快篩費用,畢竟一個快篩費用近100~200元不等,一方面既可達防疫需求,另一方面可提高員工配合意願,畢竟疫情當下,誰都不願意確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