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更新日期:2023 年 6 月 26 日
有時會因辦理活動需求,受限於場地空間不足,而又苦無其他地方可用時,這時候可以考慮生活周遭常見的地方,就是我們平常在走的「道路」。究竟要如何在臺北市申請臨時使用道路?
如何進行申請?
登入「臺北市申請道路網」進行申請
本篇以臺北市申請使用道路作為教學,申請方式以線上方式送件,首先至「臺北市申請使用道路網」登入帳號,沒有帳號也不用擔心,因為是使用國民身分證作為登入帳號。
以身分證登入後,會看見申請新案件的頁面,有分為兩種供選擇: 申請集會使用、臨時使用道路,這邊點選「臨時使用道路」,填寫時間(起、迄)後,系統會自動計算總時數,確認無誤後,點選下一步。
注意事項
申請需於「使用道路之日」前七日至三十日於網站提出申請
在該頁面先選擇「申請事由」,以站主之前的經驗,因辦理公司員工健康檢查,會有醫院的X光巡檢車佔用道路,故這邊點選「拍攝影片、演戲、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」。
再來,關於「臨時使用道路範圍」非常重要,需使用上方之地圖地位,點選應申請的道路路段,如該路段上區塊顯示為“紅色”,則代表該時段已借出。如不確定借用路段是否有無,建議可利用Google Map街景服務確認,避免借用錯的道路。
地圖上點選道路後,地址資訊會自動帶出,可在該欄位補充更完整 ,例如:
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61號旁的廣場
可於地址後添加,讓承辦人員能更快瞭解!
輸入申請人姓名、職業、出生日期、通訊地址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,上述電話與電子郵件要再三確認,因為申辦進度會寄發E-mail通知,或承辦人(警察局交通大隊)可能會來電確認相關資訊。(站主之前申請時,有接到承辦警察來電確認)
應備文件
請準備「使用範圍平面圖」(點選下方按鈕下載),需下載「使用範圍平面圖.odt」,填寫檔案內相關資訊,如不知道如何填寫,可再下載「申請道路臨時使用範圍平面圖(範例).pdf」,依照範例填寫即可。
上傳檔案完成申請
將應備文件上傳後,同意勾選切結後(可參考下圖),點選「我不是機器人」進行驗證完畢後,再將整個申請填寫資訊檢查一遍,避免有錯誤影響申請時程,確認無誤後,於申請頁面最下方點選「申請」,即完成本次案件申請囉!!
送出申請後會發送電子郵件進行通知,或者至申請平台可查詢申請進度。
取得核備通過函文
待案件審查通過後,可至申請管轄之警察局取得函文(不知道何處取件,可致電詢問),至警察局櫃檯取件時,表明要來取道路申請核備函文,核對申請人身分證後,即可取得文件,本次申請即完成。


如果申請使用的道路,會佔用到停車格,則需再另外至管轄單位申請,可參另篇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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